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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遇调查:循踪私家侦探谈如何调查婚外情

发布时间:2021-02-04 15:13:23来源: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外遇出轨将对另一方造成情感伤害,但《民事诉讼法》规定 一般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面对“婚外情”的问题往往束手无策。原因很简单,“当局者”中的当事人由于身、心理上受到了很大程度的伤害,不能很理性地分析事态的发展,做出及时且有效的证据搜集,确保自己利益损失最小。更重要的是,当事人没有调查经验,不知道什么样的证据对自己更有利,更不知道该怎样去调查、调查什么。

  

 

  那么当其中一方有了婚外情,另一方如何调查婚外情才合法呢?成都循踪调查团队的法律顾问给出几点建议。

  一、请专业的婚外情调查公司调查

  当一方有了婚外情,另一方深感其害。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想搜集对方的证据。婚外情一般都具有隐秘性,要收集相关证据,一方面是取证异常困难,另一方面是如果证明尺度太大,又有可能因为取证途径不合法,或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法院不予采取。一方如果独立调查证据有困难,就必须依靠其他力量来协助调查另一方的不轨行为,这其中最好聘请专业的婚外情调查公司来进行。如成都循踪调查具备丰富的专业经验、先进的设备器材、科学的追踪侦察手段,可以帮客户更好的把握事情的进展和取得合法证据。

  

 

  二、在专业法律人士指导下自行取证

  循踪法律的律师分析,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婚外情的取证是一个难点,一方面要拿出婚外情的证据,另一方面又不能侵犯包括第三者在内的他人隐私权,否则取证就不合法。

  三、公共场所取证

  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隐私,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但是,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这些亲昵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与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只能从一个侧面证实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存在。

  四、现实中可获得的关键证据。

  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在合法的前提下偷拍偷录的证据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婚外情”等情形下的调查取证循踪调查法律顾问建议重点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第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第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第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第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第五是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要积累对方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资料。其中可以包括照片、短信、录音、录像、书面材料等,形成一个证据链条,更具说服力。循踪调查法律顾问特别提醒当事人调查取证无论如何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证据将不会被法院采信。

  五、注意规避隐私权

  一方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调查对方婚外情出轨行为,但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调查取证过程中注意不能侵犯对方的隐私权。隐私权指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任何人的个人隐私都必须限定在合法、合乎道德和社会需求的范围内。在对婚外情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是配偶的知情权与情人、同时也包括有婚外情一方的隐私权之间的冲突。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不是绝对的、无原则的。对于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他人有权揭发和干预。

  从某种角度上讲,公民为维护个人权利的需要,在必要范围内了解他人隐私,不构成侵犯隐私权。同时,应当明确,侵犯隐私权和了解隐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意义上的侵权,必须具备侵权的法律要件,即有非法的行为、损害后果,以及非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单纯地了解他人的隐私,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随意加以扩散、宣扬或者用于其他非法用途,也有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不能视为侵害隐私权。

  现实生活中,不乏因怀疑对方存在婚外情而未雨绸缪搜集证据、以备不时之需的现象,成都循踪调查团队并不支持此种调查行为。正常的婚姻关系中任意一方都应该给予配偶充分的信任,不应无事生非调查对方婚外情情况,除非有充足的理由怀疑对方存在婚外情才能进行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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