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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车张宏宇:佩戴价值300万的手表 在服刑依然被任命为高管

发布时间:2021-03-16 17:00:30来源:
  最近,易车的一份声明再度引发网友热议,原易车副总裁张宏宇,在服刑期间,仍然被易车任命为控股公司新意互动高管(总经理),严重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更有不服输的网友,发现其生活奢靡程度让人咂舌,不光佩戴300万的手表,且被公安机关查出有偷逃税的事实。

  2018年,满怀欣喜自海外归来的张宏宇夫妇,遇到了“烦心事”,其在过海关的时候,被查出所购名表未向海关申报,偷逃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942,704.06元。

  2018年5月4日,张及其妻子陈某某乘坐MU55次航班从法国巴黎飞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旅检处关员在对张的行李箱经过X光机检查并开箱查验后,发现有高档手表的品牌画册及身份卡,经进一步询问,张出示了其和陈某某分别佩戴的江诗丹顿手表、罗杰杜彼手表各一块,但否认系境外购买。

  随后,接警而来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缉私分局侦查人员将张抓获。张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在境外购买上述两块手表后携带入境、未向海关申报的犯罪事实。现在看来,其试图以侥幸心理偷逃税的小心思溢于言表。

  据网友查询到的庭审记录显示,“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宣读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携带高档手表入境未向海关申报,偷逃应缴税额达94万余元,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物品罪;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建议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100万元。被告人张某某及其辩护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和罪名均无异议。”

  在法律的铁拳面前,一切谎言都是纸老虎。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走私普通物品罪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范畴;《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员不得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易车在对张宏宇的任命过程中,是否知其犯罪史以及目前仍是“在服刑人员”的身份呢?应该是知情的。据了解,自2018年11月以后,张就从易车副总裁的职位上离开,而这刚刚好是判决之后发生的事情。

  此外,网友还提到,夫妻走私,为何只有张被判刑,共同涉案的其妻陈某某却相安无事?还有就是,一开始张否认名表位境外购买,在证据面前,才进行了坦白。那么,其是否是初犯也要打上一个问号了。

  众所周知,法律只管法律规定以内的事情,而之外的事情要靠道德、公序良俗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约束。易车在非法任命张宏宇为公司高管的过程中,明显已经违背了商业道德,而在这背后是否存在其他的幕后操作,也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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