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担当作为、扎实工作,在推动宪法实施、立法、监督、代表、对外工作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修改宪法相关法,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围绕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国家安全、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出台了一批重要法律和决定,为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拓展人大对外工作,深化立法机构间交流合作,积极参与议会多边活动,更好服务国家战略、维护国家利益。贯彻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稿表示赞成,同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与会同志对修改完善报告稿、做好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表示,要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提升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